一、成立工作机构
太阳成集团tyc33455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聊大校发[2021]72号)文件要求,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成立以班级为单位,以年级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各级小组成员名单已在学院、班级内公示。
(一)认定工作小组
组 长:贾泽峰
副组长:吴洪宇
成 员:董 雪 李 岩 李柯新 管玉静 刘 毅 张 昕 张玉莹 程志龙
杜旭升等2025-2022级班主任
2025-2022级学生代表
(二)认定评议小组
组 长:2022级年级辅导员 刘 毅
2023级年级辅导员 李 岩
2024级年级辅导员 管玉静 张 昕
2025级年级辅导员 程治龙 张玉莹
成 员:班主任
学生代表(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其中非学生干部代表人数不少于小组成员人数的30%。申请认定学生不能为小组成员。)
二、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认定工作遵循“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在相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有序推进。具体流程包括: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对学生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评议小组在审核过程中,充分听取学生陈述,全面了解其日常消费表现、校内外已获资助情况,并结合学生自述与日常表现,开展充分调查与核实。在此基础上,评议小组坚持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对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评议,同步组织民意测评。经过上述环节,各班级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及相应困难档次,并上报至学院。学院对各申请理由及证明材料作进一步审查,最终确定2025年度太阳成集团tyc3345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困难档次。 班级评议结果在班内充分公示,如存在异议,由认定评议小组及时复核并重新认定。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经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在适当范围内以恰当方式对认定名单及档次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认定名单及档次公示









四、监督渠道
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档次以及其他资助工作开展过程存在疑问,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监督邮箱:liuyi@lcu.edu.cn
监督电话:0635-8239015
联 系 人:刘 毅
太阳成集团tyc33455
2025年9月29日
(审核 吴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