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组织
太阳成集团tyc33455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聊大校发[2021]72号)文件要求,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成立以班级为单位,以年级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各级小组成员名单在学院、班级内公示。
(一)认定工作小组
组 长:贾泽峰
副组长:吴洪宇
成 员:董 雪 李 岩 李柯新 管玉静 刘 毅 张 昕 张玉莹 程志龙
杜旭升等2025-2022级班主任
2025-2022级学生代表
(二)认定评议小组
组 长:2022级年级辅导员 刘 毅
2023级年级辅导员 李 岩
2024级年级辅导员 管玉静 张 昕
2025级年级辅导员 程治龙 张玉莹
成 员:班主任
学生代表(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其中非学生干部代表人数不少于小组成员人数的30%。申请认定学生不能为小组成员。)
二、监督渠道 如对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认定名单和档次以及其他资助工作开展过程存在疑问,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监督邮箱:liuyi@lcu.edu.cn
监督电话:0635-8239015
联 系 人:刘 毅
太阳成集团tyc33455 2025年9月22日
(审核 吴洪宇)